欧洲联盟无权强制其成员国在国内法律中合法化同性婚姻。但是,联盟现在要求,凡在允许同性婚姻的成员国内结成的合法婚姻,在其他成员国也必须获得承认。
2025年11月25日,欧洲联盟法院(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,简称CJEU)公布一项裁决,支持一对在德国结婚、之后移居波兰的同性伴侣。在“马佐夫舍省省长案”(Wojewoda Mazowiecki case)中,该对同性伴侣因为波兰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,因而无法将其婚姻身份转移至波兰,当地政府以此为由,拒绝两人的申请。
但是,在收到波兰法院发来的质询后,欧洲联盟法院认为:“拒绝承认欧洲联盟公民在另一成员国结成的合法婚姻——该婚姻系其行使自由迁移和居住权期间缔结——违反欧洲联盟法律,因为其侵犯上述自由及私人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。”
如此意味着,欧洲联盟27个成员国全境都必须尊重欧盟公民的婚姻身份,更意味着罗马尼亚、保加利亚、拉脱维亚等目前不允许同性结合的国家,在面对已经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合法缔结婚姻的同性伴侣时,也必须承认其婚姻关系。
欧洲联盟法院在新闻稿中强调:“这一承认义务不会损害原籍成员国的国家认同,亦不构成对其公共政策的威胁。此项义务并不要求该成员国在其国内法中确定同性婚姻制度。”
欧洲联盟法院的核心论点是:如果不承认他国合法婚姻,将对个人造成负面影响,“可能在行政、职业和私人层面带来严重不便,迫使配偶在其原籍成员国以未婚身份生活”。
欧洲福音联盟的回应
欧洲福音联盟在Facebook上对这一欧洲司法格局的变化发表短评,认为“这形成一种双重框架:各(成员)国国内法律可以按照传统定义婚姻,但行政系统却必须承认在其他法律体系下依照不同定义缔结的婚姻”。
该福音派机构还称:“随着欧洲法律环境日趋复杂,这类问题将需要欧洲福音派信徒既以审慎的智慧,又以祷告来面对。”
感谢您的阅读!我们非常重视每一位读者的声音。若您在阅读过程中有任何想法、疑问、建议或其他想与作者交流的内容,或愿意帮助指出文章的不足之处、提出改进建议,欢迎通过邮件(jidushibao@gmail.com)与我们分享。您的反馈不仅能帮助我们不断优化内容质量,也能让更多读者受益。我们会定期整理与回复大家的意见,优秀的建议还可能在后续更新中得到采纳。
反馈时,也请您具体指出是针对哪篇文章提出的意见与反馈。
期待与您保持互动,让内容在交流中不断完善。
基督时报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基督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个人浏览转载,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!
凡本网来源标注是“基督时报”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。未经基督时报授权,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、公共网站、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。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、微博、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,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、作者与链接地址(URL)。其他公共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,请通过电子邮件(jidushibao@gmail.com)、电话 (021-6224 3972) 或微博(http://weibo.com/cnchristiantimes),微信(ChTimes)联络我们,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