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8月02日
微信

从圣书看基督信仰对同性恋的认识

作者: 温良 | 来源:基督时报 | 2025年07月31日 09:12 |
播放

在当今中国社会,主流意识形态推崇无神论,没有至高道德权威来约束个人行为,这使得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,而同性恋行为的显性化正是这一趋势的体现。

在基督教文化中,道德规范并非来自社会共识,而是基于上帝的诫命。圣书明确将同性恋行为视为“罪”。

相比之下,无神论社会缺乏类似的超道德标准。当道德仅由世俗法律和舆论决定时,个人更容易将“自由”视为最高价值,从而在性行为上采取更开放的态度。例如,欧洲世俗化程度较高的国家、同性婚姻合法化较早,而美国圣书地带的保守州则长期抵制相关立法。这说明,宗教信仰的强弱会直接影响社会对同性恋行为的接受程度。  

中国社会在摒弃传统儒家伦理后,并未建立新的道德共识。改革开放后,市场经济带来的个人主义思潮进一步削弱了集体道德约束。当社会没有绝对的是非标准时,道德相对主义就占据主导地位,即“只要不违法,做什么都可以”。  

这种环境使得同性恋行为从“道德禁忌”逐渐变成“个人选择”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在缺乏信仰体系的情况下,社会难以形成对同性恋行为的统一评价。部分舆论甚至将反对同性恋的观点污名化为“保守落后”,这进一步削弱了道德约束力。当“自由”被绝对化,任何基于传统价值观的批评都可能被斥为“歧视”,这使得同性恋行为在舆论上获得了某种“正当性”。  

可见,基督教信仰提供的不仅是个人的救赎,更是一套稳定的道德体系。

作为基督徒,必须回到圣书的绝对真理,明白上帝对同性恋的明确态度,并按照祂的旨意生活。

上帝在创世记中设立了婚姻的典范:“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”这一模式“男一女、一夫一妻、一生一世”,这是上帝所定的唯一神圣的婚姻关系。任何偏离这一模式的性行为,包括同性恋,都被视为违背上帝的创造秩序。  

在利未记中,上帝通过摩西颁布律法,明确禁止同性性行为:  “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这本是可憎恶的。”“人若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总要把他们治死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”  

这些经文不仅表明同性恋行为是“可憎恶的”,更指出它招致上帝的审判。上帝是圣洁的,祂要求祂的子民在性道德上持守纯洁。  

创世记十九章记载了所多玛城的毁灭,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该城居民盛行同性淫乱。当两位天使到访罗得家时,全城的男人围住房子,要求罗得交出客人以供他们侵犯。上帝因此降下硫磺与火,彻底毁灭这两座城。这一事件不仅是历史事实,更是上帝对同性恋行为的严厉审判的预表。  

圣书并未将同性恋视为“不可饶恕的罪”,但它确实被列为诸多罪行之一。正如奸淫、拜偶像、偷窃等罪一样,同性恋行为也需要悔改。上帝的恩典足够拯救任何人,但前提是认罪、离弃罪恶,归向基督。

在新约中,使徒们延续了旧约对同性恋行为的立场,并进一步阐明了基督信仰对性道德的教导。

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明确指出:“因此,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。”这段经文清楚表明,同性恋行为是违背上帝创造秩序的表现,是“逆性”的行为。保罗将这种行为与拜偶像、骄傲、邪恶等罪并列,说明这是上帝所憎恶的罪。

在哥林多前书中,保罗再次强调:“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?不要自欺!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亲男色的,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。”这里“亲男色的”一词在希腊原文中特指男性之间的性行为。保罗明确表示,持续不悔改的同性恋行为会使人失去上帝的国。

新约圣书揭示,同性恋行为的本质是:违背上帝的创造秩序;源于人离弃真神后的道德堕落;是上帝任凭人放纵情欲的结果;与其他罪一样需要基督的救赎。

圣书并非单独针对同性恋行为进行谴责,而是将之与其他罪并列。这说明上帝恨恶一切罪,但同时也爱每一个罪人。

面对当今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甚至推崇,基督徒可以做但并不限于以下几件事情:
在真理上不可妥协,要“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”。教会必须勇敢传讲完整的圣书真理,不因社会压力而淡化罪的严重性;
传讲真理时当“用爱心说诚实话”。我们反对的是罪,而非罪人。要效法耶稣对待罪人的态度——既明确指正罪恶,又给予悔改的机会;
基督徒要“逃避淫行”,在性道德上持守圣洁。因为我们的身体是“圣灵的殿”,当用来荣耀上帝。

 

立场声明

基督时报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基督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个人浏览转载,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!

版权声明

凡本网来源标注是“基督时报”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。未经基督时报授权,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、公共网站、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。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、微博、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,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、作者与链接地址(URL)。其他公共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,请通过电子邮件(jidushibao@gmail.com)、电话 (021-6224 3972) ‬或微博(http://weibo.com/cnchristiantimes),微信(ChTimes)联络我们,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。